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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定于2023619日启动该学期排课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排课过程中相关问题的沟通解决,本次排课将采取各学院集中排课与分散排课相结合的排课模式,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教学任务安排时间进度表(附件1)

二、为了充分有效的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室上座率,提高教学质量,课程安排原则详见课程教学工作安排说明(附件2)

三、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学期教学内容核对并编制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下达表》,并填写《学院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分析表》(附件5),纸质版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一起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最后反馈结果于教务系统中完成任务填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新增、停开课程,由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四、排课由各学院凭借教务系统实现人机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排课原则详见排课原则(附件3)

五、排课系统操作说明详见系统操作手册(附件4)

六、兼课、兼职教师聘任人数原则上不低于专任教师人数的1/4。专业核心课程、实训课程,必须安排兼课、兼职教师。

兼课教师:指从其它高校中聘用的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或退休的教师。

兼职教师:指从企业、行业中聘用的具有职业技能证书的教师。

根据《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中本科专业设置对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5%,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占学校专业课总课时的20%以上。



附件:1.排课时间安排表

2.课程教学工作安排说明

3.排课原则

4.系统操作手册

5.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分析表

教务处

   202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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