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升本办公室)
 首页  工作职责  人才培养  教学建设  教务管理  考务管理  实践教学  下载专区  学校主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学校首批产教融合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主动面向行业产业办学,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融合,全面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构建教学目标清晰、实践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课程体系,现组织开展我校首批产教融合课程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优先培育建设基础良好,具有鲜明产教融合特色的职业本科课程。

2.课程校企双负责人制。校内课程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担任;企业课程负责人一般须具有高级(或同等水平)职称,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道德素养,并实质性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工作。

3.同一课程负责人牵头的课程限推荐一门。

4.产教融合课程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开展教学,校企共建课程,共同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加强教学师资团队建设,开展一体化设计,在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中取得实质性成效,提高教学质量。

二、主要建设任务

1.重构课程体系,加快课程内容更新。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打破知识传授主导的传统课程模式,面向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紧密合作,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能够实现培养目标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使之更符合实际用人需求,最大程度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课程坚持理论实践一体化,学校、行业企业内容分配合理,企业真实场景下实践(企业一线实践课)课时比重不少于30%。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的内容更新,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强化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重构师生、教学关系,重塑课程教学新形态,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课程整体教学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鼓励产教深度融合开发建设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积极推广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3.产业导向,校企共建共享。彰显校企深度合作、产教协同育人的特色及优势。校企双方从真实项目案例、实践驱动教学模式、考核评价方式、课程教学团队、教学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共建共享,将产业最先进的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工艺方法、技术标准等软硬件资源融入课程教学过程,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和支撑度。

4.推进课程团队建设。重视课程团队建设,加强专任教师与企业行业导师协同合作,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升团队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持续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专门基层教学组织,常态化开展课程建设、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学研讨活动,协同提升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的组织能力。

5.改进考核评价方式。突出学生素质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三、推荐数量

各部门择优遴选推荐,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立项培育。

四、申报程序

1.教师自行申报: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产教融合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产教融合课程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部门。

2.单位(部门)遴选推荐: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申报通知》及《建设指标体系》的要求,组织本单位(部门)内遴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至教务处。

3.学校评审立项: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培育课程名单。

五、条件保障

1.产教融合课程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通过评审立项的培育项目,给予一定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

2.课程培育项目优先纳入高级别相应课程项目的推荐,成功申报相应国家、省、市级课程项目的,学校再给予相应经费配套。

3.学校对立项培育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定期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终止培育项目。

六、材料报送

1.提交材料包括:

1)《产教融合课程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2)《产教融合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

2.请各单位(部门)统一于202411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258220955@qq.com(或钉钉发送)。请准时,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如有咨询,请联系教务处陈老师,电话:88839039

附件:《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建设指标体系》(请到学校OA系统“校内通知栏”下载)


教务处

20231211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务处 Copyright  2014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11036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