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的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学校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学校2021年度立项的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验收组织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验收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审核。学校将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教务处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撰写学校工作总结,连同项目结题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三、材料提交
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如下材料,并提交至项目所在部门审核,由所在部门统一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1.《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2.《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项目建设绩效分析表》
4.项目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课题立项后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课堂教学改革及相关成果应用与推广等支撑材料,一个PDF格式提供,详见模板。
请各部门于2023年9月27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指定邮箱:258220955@qq.com,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8839039。
四、相关要求
请项目所在部门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各项工作,及时通知本部门项目负责人填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及附表(请到学校OA系统下载)
教务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