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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登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确保本次期末补考登分工作顺利进行,现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分要求

1.各位老师登陆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后,在业务直通车板块下即可进入教务系统(附件1)。登分系统20243616:00关闭。

2.请学生所在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

3.补考合格,成绩计60分。

4.缓考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课程的正常考核机会。按规定办理了缓考手续者,可以参加该门课程补考,成绩按实记载。

5.因非学生个人因素,如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等造成学生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申请缓考的,缓考课程的成绩参照正常期末考试规则计分。

二、成绩管理

1.各位老师认真核对成绩后再提交。成绩提交后如果需要退回修改,相关老师出具情况说明,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2.各任课老师于课程考核后3天内将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送开课学院。各学院教学秘书请认真审核成绩登记表,对有“违纪”、“作弊”、“缺考”等特殊成绩及留级学生的成绩应逐一核对。成绩登记表上须有任课老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名。

3.20243616:00登分系统关闭。关闭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重新开放登分系统,相关老师出具情况说明,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成绩更正

对成绩存疑的学生在成绩录入工作结束3日内可以申请查分。流程如下:

1.申请查分学生到所在学院填写《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查分申请表》(附件2),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后,到开课学院查询。过期不予查询。

2.开课学院教学秘书、阅卷教师及教研室主任共同查阅试卷,将查分结果如实填写到查分申请表,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做好归档。

3.查分后成绩有变化的学院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上学生试卷复印件,报教务处考务核查、处长审核签字。

4.各查分学院汇总查分结果(附件3)报教务处。

5.查询结果由开课学院告知查询成绩的学生。

6.教务系统成绩退回,任课教师重新录入、提交。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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