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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职业本科专业岗位实习标准研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学校职业教育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学生的岗位实习,现决定组织开展学校职业本科专业岗位实习标准研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学校全部职业本科专业

二、工作要求

(一)请根据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专业调研情况和各自专业的实习特点制订专业岗位实习标准。

(二)请根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职业本科专业岗位实习标准体例模版制订岗位实习标准。

(三)分两批次建设完成,2022级5个专升本职业本科专业为第一批,完成时间2023430日。其余职业本科专业为第二批,完成时间2023年615日。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部署。成立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制订工作组,原则上专业负责人牵头,全面启动专业实习标准制订工作

(二)调研各工作组根据工作方案和调研要求,制定具体安排,组织相关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并根据附件2模版完成《XXXX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制订调研分析报告》。以下为企业调研具体要求。

根据省内外相关企业的发展状况及企业的分布情况,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调研单位应不少于15个,其中实地考察应不少于3个。调研内容包含实习岗位基本情况;企业对实习的保护措施;岗位实习时间;岗位职责、主要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知识、能力、素质重要性;实习考核内容;实习考核成绩占比以及其他一些相关事项。同时企业调研可以与实习就业等工作相结合,重视调研过程,深入研究。

文本起草。调研分析报告完成后,根据报告研究起草专业岗位实习标准,研究解决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制订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根据附件3模版完成《浙江药科职业大学XXXX本科专业岗位实习标准》。

)审议和发布。各工作组分别组织内审会,审议调研报告和专业岗位实习标准文稿,形成送审稿。有关专家对各工作组提交的送审稿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送审稿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审批后印发实施。

四、其他说明

学校职业本科专业岗位实习标准研制工作以项目形式管理,项目经费为每个专业1万元,从专业建设经费列支。第一批职业本科专业岗位实习标准研制工作立项申请书(附件1)上报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第二批为2023年5月15日。

附件

1.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本科专业岗位实习标准立项申请书

2.XXXX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制订调研分析报告

3.浙江药科职业大学XXXX本科专业岗位实习标准

教务处

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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