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将组织申报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具体申报要求、遴选条件、遴选专业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见附件)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次国家专业点的申报工作,要求各学院所有相关专业均参与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和审核工作。
二、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5年3月2日前完成材料的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如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等)一式5份,要求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并于3月2日前交至教务处319室,电子稿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hq@mail.zjpc.net.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
2.《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申报表》
教务处
2015年2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