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拟招生的高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1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专业
1.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2015版专业目录》和2016年增补目录,可申报相关专业,但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不得申报,不得以专业培养方向作为专业名称申报。
2.增设新专业需要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上填报数据。
二、现有专业申报
1.增设或调整现有专业方向需提交说明材料及教学计划安排表。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2。
2.现有专业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直接申报,申报注意事项参见附件3。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统筹规划好2017年拟招生专业,9月22日下班前将拟招生专业名称预报给汪老师。
2.请各专业负责人于10月8日之前在网上申报平台填写好相关数据,并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稿报送教务处311室汪老师处。材料要求:(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附件1)。(2)申请增设或变更专业方向的说明材料及教学计划安排表。
3.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教务处何老师或汪老师。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2.申请增设或变更专业方向的说明材料及教学计划安排表(范例)。
3.2017年拟招生专业网上填报须知
教务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