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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批校级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创新,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组织模式,增强课堂教学互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构建优质课堂,根据学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学校每学期推出一批校级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现将校级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1、此次申报主题主要为课堂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创新创业教育、课堂教学信息化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2、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学期。

3、项目应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

4、项目重在落实,凡是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有效实施,项目建设目标明确,项目实施方案应思路清晰、方案具体。

二、申报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专任教师数量比例,学校对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申报数量做如下分配:制药工程学院6项,基础学院6项,商学院4项,中药学院4项,药学院4项,食品学院3项,医疗器械学院3项,原则上不能少于该数目。

三、立项方式

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织初审,重点对项目的必要性、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给予立项。

四、项目管理

1、各学院要做好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对课程的实施进行指导与管理,加强考核与监督。

2、立项后,在建设中期,学校对项目实施期中检查考核,项目所在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材料,重点考察学生学习情况与学习效果。学期结束后,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终期验收,要求项目所在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等考核材料,学校将对课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

3、经费及政策支持

1)经费支持:采用项目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学校将为立项的项目提供建设经费(原已有经费资助的课程建设项目不再提供经费支持)。项目资助经费将在中期检查后一次性拨付。

2)激励机制:项目认定为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的实施效果纳入课堂教学创新的教师年度考核和学院年度考核。实施效果良好的项目经学院培育后可推荐学校“创新示范课堂”的参评。实施效果评定等次为优秀的,经培育后优先推荐为次年的省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五、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统一将《xxxx学院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申报表》(纸质稿,一式3份)于617日前上交至教务处311室,并将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稿发至邮箱:258220955@qq.com ,逾期不予受理。(附件请到学校OA“校内通知栏”下载)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届时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5分钟的PPT汇报,评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xx学院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2.《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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