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决定对学校2015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5年立项的3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8项省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2.2013年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延期项目1项。
二、验收组织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验收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审核。学校将按照要求,成立项目验收专家小组,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的形式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答辩会议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可对照建设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提前准备好10分钟的汇报PPT。
三、办法与程序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由教务处组织专家于2017年10月以现场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验收。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报省厅,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成果汇总表》、佐证材料(已发表的论文、获奖及其它课题成果支撑材料);项目所在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管理及建设情况,撰写《XX学院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总结报告》。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审核后,务必于2017年10月9日前统一将如下材料的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教务处,佐证材料需附上复印件。
1.《XX学院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总结报告》一式1份(学院撰写);
2.《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5份(项目负责人填写);
3.《成果汇总表》一式5份(项目负责人填写);
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一式2份(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填写);
5.必要的佐证材料纸质稿一式5份(项目负责人提供)。
联系人:陈老师,邮箱:258220955@qq.com,电话:88223051。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各项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本部门项目负责人填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附件:(学校OA系统下载)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2.学校2015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含2013年延期项目)
3.《成果统计汇总表》
4.《XXXX学院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