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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校级“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5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校级“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以来学校系列教学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学校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构建“药德、药规、药技”三药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学校教学内涵,通过开展一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引导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力量投入教学改革研究实践,培育和总结提炼高水平教学成果,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二、申报指南

各单位、部门结合学校相关重点工作,依据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题目自拟,研究内容应注重现实性、普适应、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意义。

1.“药德、药规、药技”三药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与研究

2.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改革探索

3. 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探索与实践

4.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路径、方法研究

5.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路径提升研究与探索

6. 其他学校改革发展中需要研究的教学改革问题

三、申报要求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其他人员均可申报。项目主持人须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

2.已获得或列入学校立项的课题不再重复申报;凡有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3.教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四、项目管理

1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项目质量。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实施与研究、结题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以此推动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

2.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3.学校将组织项目评审,择优立项,并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具体评审形式另行安排)

4.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须公开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如论文等材料尚未刊出或出版,可凭“录用通知”或“出版合同”申请结题。

五、申报材料

1.各单位、部门112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203办公室陈老师,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要求:纸质稿申请书一式1份、纸质稿汇总表1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58220955@qq.com

附件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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