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药德、药规、药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信息化时代的教学模式变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升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批校本慕课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药德、药规、药技”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互联网与教学深度融合,组织高水平课程建设团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探索网络开放在线教学和“翻转课堂”等信息化教学新模式,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金课”,提高“三药”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要求 1.慕课课程建设项目需体现碎片化、交互式学习的特点,注意将授课内容知识点化,“药德、药规、药技”充分融合,综合运用微视频、多媒体、在线互动等多种教学技术和方法开展教学,以符合网络教学习惯。 2.慕课课程建设规范应符合慕课建设标准与规则,具体参考《宁波市高校慕课课程建设规范(试行版)》(附件3)的要求。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对信息化教学和慕课建设有较高热情,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依据慕课教学的特点将知识碎片化并重新设计编排,能够合理运用教学辅助工具组织教学。按需要组建慕课制作和教学助教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对配合慕课课程建设和教学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感,有时间和精力投入。 2.申请慕课建设的课程,应有开课基础,原则上要求开课2轮以上。鼓励建设基础较好的各级精品课程、省、市“十三五”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的建设课程以及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积极申报。 四、申报与认定 1.请课程申报人将《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纸质稿各一份)提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于3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311室陈汉强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8220955@qq.com。 2.各申报课程负责人自申报之日起即可登录学校“泛雅教学网络平台”(网址:http://zjpc.fanya.chaoxing.com)开展课程建设。学校对申报课程的线上应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采集课程相关运行数据作为课程认定立项的依据。 3.慕课课程坚持“先建设,后评价认定”的原则。课程负责人先行建设并线上运行,学校依据课程申报书及课程平台运行相关数据,组织专家于5月初进行中期检查、6月中下旬开展审核认定工作,通过认定后的课程授予“校本慕课”荣誉称号。 4.通过认定的课程应如期在平台上开课,并开展基于慕课理念的翻转课堂教学,实现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要求所有通过认定的课程在下学年上线开课,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鼓励认定后的校本慕课选用智慧教室进行授课。 五、激励与保障 1.对通过认定的慕课课程,教务处采用项目制的方式进行管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不少于3万元/门。(省、市“十三五”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建设课程,由各专业项目建设经费资助;非优势、特色、品牌专业的建设课程,由教务处资助。) 2.校本慕课的运行与管理,具体参照《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浙药高专[2018]12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学校OA系统下载)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本慕课课程申报书》 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本慕课课程申报汇总表》 3.《宁波市高校慕课课程建设规范(试行版)》(参考) 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浙药高专[2018]12号) 教务处 2019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