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74号)及学校《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浙药高专〔2018〕102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校级“十三五”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围绕“药德、药规、药技”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互联网与教学深度融合,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打造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提高“三药”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指南
1.创新药德育人模式。以药德课程为载体,深入挖掘药德元素,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多维度药德课堂。
2.深化课程思政课堂改革。强化“立德树人”,挖掘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思政内涵及元素,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设计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教学活动,创新学生对思政教育的体验和认知。
3.产教融合共建“三药”课堂。对接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将“药德、药规、药技”融入课堂教学,校企协同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4.学科推动课堂教学创新。将学科建设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进课堂,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将学科优势反哺课堂教学。
5.打造“信息化”课堂。重点支持“互联网+教学”背景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改革,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信息化课堂教学模式,增强课堂教学互动,构建优质课堂。
6.推进实践课堂教学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基于问题导向、企业实际案例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开发综合设计性实践教学项目,培养学生“三药”职业素质。
三、申报相关要求
1.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每个学院申报数量不少于4项,择优推荐,严把质量关。
2.鼓励校企联合申报,鼓励学科团队与教学团队联合申报,项目主持人须确实承担教学任务,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
3.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教育厅立项的课题不在申报范围;凡有教学改革项目因延期而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4.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5.课题结题须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在建设周期内须开设一次及以上公开课或观摩课;(2)公开发表教改论文1篇;(3)形成课堂教学改革案例。
四、项目管理
1.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推广等工作,项目立项及建设情况纳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做好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质量监控工作,对项目实施听课检查,加强过程性质量评价;各学院做好立项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公开课,教研室组织观课、研课。
2.对立项课题,学校给予专项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每项课题3000元。
3.顺利通过验收的项目,在原有理论或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增加20%的教学工作量;对于建设成效突出的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省级课改项目。
五、申报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于2019年2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311办公室陈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要求:纸质稿申请书一式1份、纸质稿汇总表1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58220955@qq.com。
附件(学校OA系统下载)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3.参考资料:省厅及学校相关文件
教务处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