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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十三五”第一批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74号)及学校《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浙药高专〔2018102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校级十三五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围绕“药德、药规、药技”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互联网与教学深度融合,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打造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提高三药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指南

1.创新药德育人模式。以药德课程为载体,深入挖掘药德元素,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多维度药德课堂。

2.深化课程思政课堂改革。强化“立德树人”,挖掘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思政内涵及元素,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设计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教学活动,创新学生对思政教育的体验和认知。

3.产教融合共建“三药”课堂。对接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将“药德、药规、药技”融入课堂教学,校企协同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4.学科推动课堂教学创新。将学科建设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进课堂,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将学科优势反哺课堂教学。

5.打造信息化课堂。重点支持互联网+教学背景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改革,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信息化课堂教学模式,增强课堂教学互动,构建优质课堂。

6.推进实践课堂教学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基于问题导向、企业实际案例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开发综合设计性实践教学项目,培养学生“三药”职业素质。

三、申报相关要求

1.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每个学院申报数量不少于4项,择优推荐,严把质量关。

2.鼓励校企联合申报,鼓励学科团队与教学团队联合申报,项目主持人须确实承担教学任务,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

3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教育厅立项的课题不在申报范围;凡有教学改革项目因延期而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4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5课题结题须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在建设周期内须开设一次及以上公开课或观摩课;(2公开发表教改论文1篇;(3)形成课堂教学改革案例。

四、项目管理

1.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推广等工作,项目立项及建设情况纳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做好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质量监控工作,对项目实施听课检查,加强过程性质量评价;各学院做好立项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公开课,教研室组织观课、研课。

2.对立项课题,学校给予专项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每项课题3000元。

3.顺利通过验收的项目,在原有理论或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增加20%的教学工作量;对于建设成效突出的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省级课改项目。

五、申报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于20192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311办公室陈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要求:纸质稿申请书一式1份、纸质稿汇总表1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58220955@qq.com

附件(学校OA系统下载)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3.参考资料:省厅及学校相关文件

教务处

20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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