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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妥善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有关教学工作和教学检查事项安排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学生报到及上课时间安排

1.留校实习学生2月17日报到。

2.专科(两、三年制)、本科(两年制)2月18日报到,2月20日正式上课。

3.本科(四年制)2月19日报到,2月20日正式上课。

(二)教学设施准备工作

1.校园建设处提前检查好教室桌椅、门窗、黑板、照明、水电设施等是否完好。加强教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等教室卫生管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2.数字与信息中心做好多媒体设备、网络、教学铃声等检查、维护调试。

3.技术技能中心、各学院等相关部门检查各项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等的准备情况。

(三)教学准备工作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在教务系统查看2022-2023学年第学期课表,认真核对。学院也可下载教师课表或者班级课表,下发给所属任课教师和班级,及时通知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并做好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培训工作,确保开学教学秩序正常、稳定。具体通知及查看路径已在学校OA公布。

   各课程各班级的教学实施时间严格按照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表执行,不得迟到、早退。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停课及调换教室,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2.请任课教师做好上课准备工作,包括编写课程的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做好实验课预试工作,教学基本材料要求规范、完整具体教学安排按照最新校历请各学院做好督促和审核工作。(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模板见附件。)

3.教材发放工作

 (1)教师用教材由教学秘书核实本部门教师到位情况,鄞州校区于219日在行政楼105领取,奉化校区于219日在远志文化中心领取。

 (2)学生教材由学院组织班级统一领取,专科(两年制、三年制)、本科(两年制、四年制)安排在219日发放鄞州校区学生在行政楼一楼教材库领取,奉化校区学生在远志文化中心领取,学生教材缴费及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校内课堂教学及管理工作

1.开学后第一周开始正常开展线下必修课教学,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第一周选课,第二周开始开展线下教学。
    2.因特殊原因未按时返校的教师,其教学工作任务由所在学院统一协调安排,具体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3.因特殊原因未按时返校或返校后入住健康驿站的学生,各学院应及时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并督促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及辅导等工作,引导学生开展网络自主学习,线上完成预习、作业布置、答疑、考核等环节,保证学生跟上教学进度。
   4.做好线上教学的应急准备工作。教务处统筹安排开学后的各类教学活动,制定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预案;数字与信息中心做好网络教学保障及技术支持;质量控制与评价中心负责教学的监督与评价,加强督导、巡查和帮助,及时予以指导,确保线上教学质量;各学院根据学校的应急方案制订本学院开展线上教学的应急方案,并根据学校线上教学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加强课程思政教育。各学院要重视上好开学第一堂课,立德树人、弘扬优良教风学风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师在传授教学内容同时,应结合生命健康教育、药德教育、爱与感恩教育有机融入课程之中,提升课程思政实效

   (五)校外实习管理工作

1.2023届学生岗位实习从2月20日开始,到6月初结束,各学院督促教师和学生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2.要求学生在2月20日前将相关信息录入“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各学院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周记,汇报实习相关情况。

3.确因需要而更改实习单位的,需经双方实习单位同意,及时填写《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实习变更申请表》,经各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4.严格做好2023届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完善学校、二级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学生的“四级联络机制”,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及安全情况;特别关注学生更换实习单位情况,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把关,更换实习要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各学院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防护教育、生活保障及实习指导,督促实习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校企双方联动,共同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防护和实习指导工作

   (六)期末及缓补考工作

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于36-11日在奉化、鄞州两校区组织开展。考试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由学院安排相关教师314日下班前完成登分。缓补考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各学院在开学后二周内完成本学院符合注册条件学生的学生证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学生,应当在开学后二周内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填写《暂缓注册申请表》。310日各学院上报暂缓注册的学生名单,并附学院审核、盖章的《暂缓注册申请表》、《暂缓注册汇总表》。在开学后二周内无故不办理注册相关手续者,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视作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2.做好学生学籍变动登记工作。各学院应对所属学生的退学、复学(开学一周内)、休学、保留学籍(开学一周内)等涉及学籍变动的情况,及时审核,报学生处、教务处审核办理后续手续。

3.转专业工作将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为全面了解各教学单位开学初的教学准备情况,确保教学工作按计划有序运行,学校将于第一周至第二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一)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基本情况:课程安排落实情况;上课地点的准备及落实情况;学生教材到位情况;各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制订情况。

2.教学授课准备情况:课程的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实验预试情况等基本教学材料准备情况。

3.教师授课及学生到课情况:教师到课及授课情况以及学生到课率。

(二)教学检查形式

教学检查采取学校检查和各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务处、质量控制与评价中心联合进行为期二周的检查,其中包括校院两级督导推门听课;各学院要成立自查小组,对本学院的教师、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求各学院上交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总结。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对期初的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学院沟通,协调解决。

三、其他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准备情况确认表”请各学院2月24日前送至教务处205室。

2.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总结请各学院3月6日前送至教务处205室。


附件:1、2023季学期线上教学应急预案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准备情况确认表

3、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模板

务处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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