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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0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课题,分为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和“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两类。

2.课题对各高校实行限额申报,其中,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我校限报3,“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我校限报2。如申报数量超出限额,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报送。

二、申报及结项要求

(一)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及结项要求

1.申报课题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3.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4.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公开发表的论文,均需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

5.其他具体要求参见通知相关规定。

(二)“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及结项要求

1.课题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智慧教育相关系统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智慧教育系统应用为研究平台。课题申报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2.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3.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4.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公开发表的论文,均需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

5.其他具体要求参见通知相关规定。

三、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由所在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提交材料包括:1)《课题立项申报书》(2)《课题论证活页》(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PDF盖章版及word版均需提供)。

3.请各部门统一于20234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即可,不需要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以文件夹名为:部门名称+2023年度省高教学会课题申报材料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58220955@qq.com

四、其他

请各部门对课题申报资格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不符合文件要求的课题不予推荐。其他事宜如有咨询,请联系教务处陈老师,联系电话:88839039

 附件:《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表(请到OA系统下载)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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