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同学们: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药大〔2022〕7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转专业相关工作原则、申请条件等以《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药大〔2022〕76号,附件1)文件规定为准。
二、转专业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学院方案制定
各学院制定本次转专业工作方案。转专业工作方案应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接收资格要求、具体考核办法、咨询及投诉电话等内容。
12月14日前,学院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方案汇总表》(附件2、3)电子稿、签字盖章纸质稿报送教务处。
2.方案公布
12月20日前,教务处公布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方案汇总表。
3.计划录入
12月22日前,接收学院在教务系统转专业管理页面录入院系计划(操作见附件4)。
4.学生报名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10日,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操作见附件5)。
5.转出学院资格初审
2023年1月16日前,辅导员、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附件4)。
6.接收学院资格复审、考核、公示、报送拟接收名单
2月20日前,拟接收学院于根据各接收专业的申请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并对通过考核人员在学院予以公示3天,确定拟接收名单。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名单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附件6),报教务处汇总。
7.学校审议及后续工作
开学一周内,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签署初审意见,经分管校领导批准,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接收学院做好学生学业指导,相关学院、部门做好学生搬迁工作。
具体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7。
三、工作要求
1.转专业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药大〔2022〕76号)有关要求执行。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相关材料做好归档。
2.各学院务必提前做好本学院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转专业工作的意义,端正态度,保持理性。
3.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做好评估,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4.各接收学院可以通过适当渠道做好专业宣传推介工作。
5.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
6.学生转出学院要严格按照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资格初审。
7.学生拟接收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资格复审、考核、公示工作。
8.各学院要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
9.各学院要加强考核环节的组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0.各学院对于学生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教务处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1. 关于印发《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药大〔2022〕76号);
2.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3.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方案汇总表;
4. 转专业-学院操作手册;
5. 转专业-学生操作手册;
6.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7.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