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关于学生学年注册、学籍注册的相关规定,学生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在校办理注册手续。
办理注册手续前,学生按学校收费标准应缴的费用须在每学年开学后二周内一次缴清,未按学校规定缴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本次学生注册汇总工作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逾期未完成注册手续、未缴清费用的学生不予注册。请各学院按照教务系统学生名单,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于9月27日前将1、暂缓注册申请表签字盖章纸质稿,2、注册确认表签字盖章纸质稿、电子稿,3、学生注册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稿、电子稿报教务处谢老师。
教务处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1、暂缓注册申请表;
2、学生注册情况汇总表-XX学院;
3、注册确认详表-XX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