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卷要求
1、领卷:1月5日-1月9日考试结束后即可领取考试课试卷 (当天试卷当天领完),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到行政楼312室领卷(教研室主任不在任课老师可代领)。
2、阅卷:教研室及时组织教师在校内集体阅卷、流水作业,要求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阅卷。阅卷应使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圆珠笔,以加分形式记分,每题有√或×等批注。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以高度责任感认真搞好阅卷工作,做到客观公正、规范,并在试卷袋上签名,对所批试题的质量负责。批好试卷由任课教师本人负责清点试卷数量、装袋、封口并签字。
3、回卷:所有考试课试卷阅卷后由学院统一收取、保管(按照开课部门归属交回),下学期开学一周内由学院展开查卷、评卷工作。
二、登分要求
1、本学期成绩在新教学系统录入,具体操作见附件:登分操作指南。登分系统于2019年1月5日开放,考查课请于1月7日17:00前完成登分,考试课请于1月12日17:00前完成登分,届时系统将关闭。各位老师的用户名、初始密码为人事处工号,登陆后请各位老师修改密码,并保管好自已的密码。
2、重修学生参加考试,重修成绩按实际分数录入,请学生所在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3、各任课老师于课程考核后3天内将成绩登记表送开课学院。各学院教学秘书请认真审核成绩登记表,对有“违纪”、“作弊”、“旷考”、“缓考”等特殊成绩及留级学生的成绩应逐一核对。成绩登记表上须有任课老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名。
4、2019年1月12日17:00登分系统关闭。关闭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重新开放登分系统,相关老师出具情况说明,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试卷分析
1、成绩登记完毕后,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页面下载空白《试卷分析报告》,一式两份填写,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后,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页面,按提示将《试卷分析报告》上传回系统存档。纸质稿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下学期开学二周内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教务处。
2、各学院同时提交查卷评卷工作总结。
四、成绩单及补考名单的统计、打印
1、各学院学生的成绩单请在教务处通知后开始打印。如因提前打印而使学生成绩错误的,由负责打印的老师承担责任。
2、各学院请及时审核补考学生的名单,“旷考”及“违纪”、“作弊”学生不得参加开学后的补考,核对后的成绩登记表及补考名单于1月14日前上交教务处。
五、成绩更正
各学院通知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最迟可在补考前三天内把本人认为有疑问的1—2门课程,向开课学院提出对本人试卷进行查卷的申请。查卷后,阅卷老师确需更正学生成绩的,应填写《学生成绩更正登记表》,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更改。
教务处
2018年12月28日